离婚协议书应包含的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应当具备的内容:双方的基本信息、婚前财产的具体情况、财产的归属情况、使用、维修、处分的方式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拆迁补偿协议可根据双方的意愿自由书写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拆迁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双方的身份信息;2、补偿的方式;3、补偿的标准;4、搬离期限;5、支付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