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离婚协议有风险。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劳动保密协议应该包含的内容: 1、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2、明确保密主体; 3、约定保密期限;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5、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6、确定纠纷管辖机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
合同期满但协议未完的情况下不能走,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培训协议服务期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 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离婚后又复婚的,离婚协议已经分割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按照复婚登记时间起算,婚内财产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离婚协议约定内容,在办理登记离婚之前,可以反悔。在办理登记离婚后,离婚协议生效,一般不允许反悔。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竞业限制协议的管辖适用以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协议是长期有效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如果在协议离婚时约定所有婚内财产归一方所有,视为另一方对个人财产所有权的放弃。根据民事行为意思自治原则,该放弃行为是有效的。 如果放弃分割财产的一方反悔,只要能够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着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证据; 便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