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有:交易场地不同;股份限制不同;收购态度不同;收购对象的股权结构不同;收购性质不同。联系有:要约收购只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能通过证券交易所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异同的证券交易进行,协议收购则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
协议离婚后不能以财产分配不公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离婚协议反映双方处理财产的合意,又表明该合意已实际履行,且未发现此项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
签订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2、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予办理。 4、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不予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
公司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的区别: 1、立法目的不同; 2、保护方式不同; 3、生效条件不同; 4、保护期限不同; 5、补偿不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基本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对方不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的情形,双方可以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抚养小孩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同时还可以根据抚养情况适当的要求增加小孩的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
离婚协议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权利的一方享有探视权,探视权时间和地点等的约定可以协商,但是要听取孩子的意见,探视时间不宜过多,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出现不利于孩子健康的情形,应当终止探视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离婚后可否再诉精神损害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的,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是不可以再次起诉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
婚内房产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夫妻之间写婚内协议,协议内容将意思表达清楚即可,然后带协议、房产证和身份证结婚证到公证机关做公证即可,一般在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
(1)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所需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
子女的抚育费在协议或判决后可以增加或减少,《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