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出轨协议财产分割约定有效,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夫或妻一方对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该在有资质的公证处进行办理,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
交通事故处理私下协议如果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没有不同意见,是有法律效力的。交通事故发生后,自行撤离现场后,能够协商赔偿数额的,可以达成一致协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
实施抚养义务的一方有能力抚养又自愿不接受抚养费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签字同意并且在登记机关完成协议离婚就是有效的。但子女单独提出向另一方索要合理范围内的抚养费的,法院仍要支持。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
中介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应该注意明确以下几点:1、公共维修基金过户;2、一房二卖的特别处理;3、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4、各种法律文件之间的冲突解决办法。补充协议是建立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的,对合同上未尽的事宜或合同上仍存在争议的条款进行补充说明。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合同的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还是要根据主合同的性质以及合同相对方协商的结果为准。补充协议是主合同的补充部分,它对合同中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或者容易发生纠纷的部分进行补充,并提前约定好具体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夫妻预立的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是有效的,所谓预立,就是夫妻在感情较好的时候,就已经对财产分割的问题先行拟定了相关的书面协议。只要夫妻预立的这份财产分割协议没有侵犯到第三人的权益,其他方面也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财产分割就应该按照夫妻之前拟定的协议来处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
财产分割协议: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