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价合同是亦称“单价不变合同”。由合同确定的实物工程量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原则上不变,并作为工程结算时所用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即量变价不变合同。单价合同表式中,通常包括有单价一览表,发包单位只在表中列出分项工程名目,一般不列其工程量。投标人在填报时,逐项报出单价;有时招标人已在单价一览表上填有单价,则要求投标人相应填报逐项单价增减的百分比。单价合同形式被国际承包市场广为采用。其中投标人只承担单价方面的风险,与同行开展竞争。一旦中标签约,中标人按单价承包。但如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与合同中的设计工程量(如有时)出入较大而导致合同单价不合理时,则承包人可根据合同有关规定的条款,向建设单位(业主)要求调整单价。因此,在签约时,应当规定一个工程量增减的幅度而允许调整单价的范围,并作为合同条文确定下来,以共同遵守。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1、总价合同是根据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给付明确款额的合同,单价合同是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给付价款的合同; 2、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3、总价合同以图纸为基础、价格不能变化,单价合同以单价优先,价格可以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