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建房的耕地占用税由所属乡镇财政所负责征收。 自2005年1月1日起其它部门不能委托代征耕地占用税,在此之前部分乡镇土地管理部门代征了一部分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否交纳以完税证为依据,农民交纳耕地占用税后,会拿到财政部门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耕地占用税是否交纳以完税证为依据,农民交纳耕地占用税后,会拿到财政部门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完税证》。 由土地部门代征的也要开具完税证。
养殖场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 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
耕地占用税计算方式: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 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50元; 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40元; 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6~30元; 4.人均耕地超过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5~25元。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