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社会上发生的
1.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2.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
根据刑法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十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根据我国刑法法条中的相关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除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手段或者方法外,采取
如果依法判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具体是否适用缓刑,法官具有自由裁量权。附刑法规定的情形:第七十二条
危害公共安全罪,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否则,即使申请了也不会批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
殴打司机危害公共安全罪涉嫌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其他危险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