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是否构成酒后驾驶,不以喝酒的量为标准,而是以涉嫌酒驾人的血液酒精含量的大小为标准。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构成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构成醉酒驾车。另外,酒后驾驶的处罚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的血液酒精含量等于或者大于80mg/100ml,即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饮酒人驾驶机动车,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是: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构成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构成醉酒驾车。其处罚标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负刑事责任,构成危险驾驶罪。其量刑标准是: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驾驶员构成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时,顶替者可能涉嫌包庇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顶替者可能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