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双方都有清偿责任,以共同财产偿还。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所负的债务,如为婚姻关系存续期
离婚对投资性财产的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五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
农村人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1、男女平等原则;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6、不损害国
1.老年人有基本生活费但不能完全保障生活需要,要求子女及其他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2.老年人有固定的经济收入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而子女等经济收入不高、生活负担较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的原则: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
遵循下列原则处理: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
遵循下列原则处理: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