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狭义的当事人专指原告和被告。 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情况只有原告是必须参加诉讼,而被告和第三人可以不参加,可以进行缺席审判。但是部分特别的案子中,如离婚案子等,被告也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 民事诉讼当事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当事人必须是发生民事争议的一方,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3.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当事人进行诉讼,是要人民法院对他们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作出裁判。
二审期间不能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但具体情况应具体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