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离婚,但是对于子女抚养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夫妻财产约定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认定为没有约定。 书面形式,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包括协议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房产分割协议,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未成,其中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房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
当事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必要费用,都由债务人负担,但在合同的保全中,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撤销权的行使,发生合同及债务人的法律行为自始无效的效力,在可撤销合同中,当事人承担返还财产的义务,有过错的一方还要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 在合同保全中,若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财产的,应当返还给债务人,原物不能返还的应赔偿损失;受益人因对待给付而支付给债务人的财产,受益人可向债务人主张不当
非法同居两年后分手,双方的财产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
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变更子女抚养权,如果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情况下,双方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即可,如果办理户口迁移,则需要办理一下手续: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5、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
夫妻协议离婚所需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案件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结合双方的情况,并且征求孩子的意见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
婚前财产属个人一方所有,除非结婚时候夫妻通过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权属,否则是不会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双方就合同内容约定不能确定: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