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单位犯罪都采用双罚制。犯罪虽然是以单位的形式实施的,但实际上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个人的行为上,如果个人不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也就不会产生这种危害的结果的,只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单位不适用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