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权,又称公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指作者享有将作品公之于世的权利。发表权是一次性行使的权利。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四条,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发表权的分类可分为已发表的作品与未发表的作品两种。发表的方式有出版、播放、展览、表演、讲演等。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
发表权的保护期的相关规定如下: 《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发表权的行使方式:(1)作者与图书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以图书形式出版作品(2)作者向报社、杂志投稿,视为作者同意发表作品。(3)作者同意在公众场合表演、放映、展
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且只能为作者享有;而发行权可以行使多次,并且不仅仅为作者享有。发表权,也称公开作品权,指作者对其尚未发表的作品享有决定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是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著作权中的一项权利。发行权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狭义上的发行权是指作者所享有的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以出售、赠与和散发等方式发行自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便是采纳了发行权的狭义概念。
发表权的行使事实上常常受到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其他合法民事权利的限制,作者在行使发表权时必须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否则构成民事侵权。发表权通常不可能单独行使,需要和其他着作财产权的任何一种一起行使。
发表权不可以多次使用。 发表权,又称公开发表权,指的是著作权人有权选择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公开发表自己的作品,使之公之于众的权利。行使完毕以后,作品就属于公开状态,自然就没有了发表权了。行使发表权时,作品应当是首次公开。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的身份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可以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一、著作权都包括如下内容:1、信息网络传播权;2、发表权;3、展览权。二、著作权的特点具体如下:1、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2、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3、地域性。
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不能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