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了退取保证金的程序是: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2、法院作出判决后,取保候审即结束。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解除取保候审时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必须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3、被告人或者他们的亲属凭“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直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4、凭“有关法律文书”也可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有关法律文书”是指能够证明案件已经结束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检察院的
在犯罪嫌疑人所申请的取保候审的最高期限到期之后,保证金没有退还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申诉或者控告。《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退还取保候审金的流程如下: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经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决定书上签字。 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