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被扣,最长在被扣留的六十日后可以取回车辆。 公安机关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对车辆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取回车了。
最多两个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在事故车辆经过鉴定,相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的5日内,交警应当通知机动车方取回车辆。一般情况下,鉴定不应该超过30日,最长35天,机动车方可以要求交警发还事故车辆;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负责人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65天发还事故车辆。当然,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交通事故车子被扣车辆能取出来的天数,需视情况而定:1、一般情况下,调查结束之日起30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调查结束之日起55天;2、特殊情况下,调查结束之日起70天,调查结束之日起135天。交通事故可以申请的补偿有哪些1、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财产损害赔偿,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3、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