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这一范围同时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档案丢失是否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如果是单位丢失的,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结果不服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他人档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档案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违反《档案法》和本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损失档案的价值,责令赔偿损失。
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1、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 2、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 3、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4、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5、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6、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
刑事诉讼受理公诉案件、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上诉抗诉案件、申诉案件等。其中自诉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要求有物质损失,并且该损失由犯罪行为直接造成。
除内部行政行为外,法院对于其余行政诉讼基本上都可以受理。主要表现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或者措施有异议的就可以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列举的适用劳动争议仲裁五类情况以外的纠纷,都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比如普通的民商事纠纷、侵权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