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
2016年4月18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相关量刑作出了进一步规定: 1、受贿罪数额较大标准,30000元-200000元; 2、受贿罪数额巨大标准,200000元-3000000元; 3、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3000000元以上。 【法律依据】 《刑法》第386条,对犯受贿
贪污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
根据法律规定,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另外,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
对单位受贿罪的处罚,我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另外,单位受贿罪中自然人罪名的确定依单位受贿罪罪名确
根据我们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受贿罪的行为方式包含索贿和收受贿赂。 具体而言,索贿是指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的向他人索取财物。 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 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因此那么《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就构成
并不是所有的单位受贿行为都构成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单位,而且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 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影响力受贿罪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其目的是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 本罪的故意内容应当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故意以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是以占有请托人财物的目的。在实际中,只要行为人利用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已经实施。 不论是事前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还是事后获取财物,均不影响主观要件的成立。
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