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场所属于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只要去办事窗口申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即可。如果其他类别单位的则不需重新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未办理过的除外),一般只要去当地消防部门登记备案即可。 我国法律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合同不可以说变就变。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合同变更的条件主要有: 1、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如上所述,狭义的合同变更即指合同内容的变化而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化。 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合同,则必须遵循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如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合同,则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变更合同。
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不存在法人这样的说法的,只有变更这个营业执照的一些信息,一般是属于经营者的姓名变更,但个人经营的个体户是不可以改变经营者的,要是改变的话,只有重新办理登记;对于家庭经营的个体户是可以改变经营者的。如果是公司的话,那么营业执照就可以进行变更了,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换句话而言,个人经营的个体户是不可以改变经营者的,要是改变的话,只有重新办理登记;对于家庭经营的个体户是可以改变经营者的。
在护士注册已经基本实行电子化,无论是初始注册、变更注册还是注销注册都可以在网上进行。如果申请了变更注册后不想变更了,可以登陆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到相应界面看有没有撤销按钮。如果没有的话请咨询当地卫生部门,看能不能办理现场撤销。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以下两种情况: 1、不再执行原判的变更。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 2、撤销缓刑的变更。罪犯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则应由法院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处以新的刑罚。
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有: 1、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2、被取保候审人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3、被取保候审人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等等。
一个是新老单位各算各的。新单位要重新办理专项扣除申报。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二是原来老单位有多交税款的,年终有一个汇算清缴的政策。 累计预扣法,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公司名称变更网上申请流程 1、到工商局或市监局申请办理“公司新名称核名”(包括系统核名和人工核名); 2、在当地工商局网站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预约,并下载填写相应的资料后打印; 3、携带上述资料到对应的工商局,自助取号,然后递交资料; 4、若资料有遗漏或当地工商局有其他要求,则根据要求补充资料,若资料没问题,则领取《受理变更通知书》; 5、在通知书上注明的领取时间,再去一趟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刻制新的公章,原公章需在规定时限内销毁或上交; 7、携带新营业执照和新公章到开户行申请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8、完成当地各部门要求的其他变更事项。
民族区域能变更或补充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自制机关是指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实行区域自治的地方,行使自治权的部门,也是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部门,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指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女方自愿出抚养费,男方有权利变更。 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