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变造武装部队证件罪的立案规定,根据《刑法》第280条第l款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