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口头合伙协议被坑的处理方式,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但是也并不意味着口头协议绝对无效,只是说口头协议的证明力相对较弱。 在订立口头合伙协议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应当保存好合伙事务中的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解释,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合伙关系。但合伙关系最好还是签订合同。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该法第九百七十七条规定:“合伙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的,合伙合同终止;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合伙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