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口述的,只要满足法定条件也是有效的。即如果行为人口述他人代书,代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该遗嘱就有效。
符合法定要求的录音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视听资料属于法定的证据种类,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明确要求: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只要您的录音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作为合法证据使用: 录音获取方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没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录音是双方当面沟通的正常录制,不属于窃听、侵入私人场所录制等违法情形) 保留了录音的原始存储载体(比如录制录音的原始手机,不要仅提供复制拷贝的文件) 录音内容清晰完整,能够明确体现出对方口述的委托内容与书面协议不一致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