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之后如果解散时间并不长还处于清算期内的,是可以审理公司的债务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公司不能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妨害股东转让股权,所以清算过程中的公司股权可以转让。根据我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
能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
公司核名后股东是可以变更的《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
能否强制执行股东个人财产,需要分情形讨论。一般而言,法人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应该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但若出现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则股东不再承担有限责任
可以。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
银行不良资产不能成为资产证券化的切入点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些非银行本身的、历史的和体制的因素更是其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国有企
代持股协议指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是为了不暴露真实身份或者规避经营中的一些规定,很多人会选择找人来代为持股。这种协议受法律保护,并且涉及专业性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