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在公司章程对公司解散事由没有规定时,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因为公司
合伙有强烈的人合性质,合伙人之间人身依赖关系是合伙存在的基础,合伙人间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史尚宽先生认为合伙的出资与合伙人地位紧密结合,与其合伙人地位不可分离
公司能不能增资与是否进行股权质押是没有关系的,我国法律对公司增资没有作出强制性的要求,一般由公司自行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是指根据《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属于认缴而
公司不分红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七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我国为了方便其诉讼,
可以,只要隐名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且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申请解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
可以的。可以直接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被告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公司股东为债务人的案件中,债权方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法院查封被告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禁止对外转让
不能。起诉请求解散公司是股东的权利,是股东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向法院提起的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