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在海外被抢注一般是不可以申请撤销的,我国的商标并不受其他国家的法律所保护。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
专利权转让后专利权人一般是不可以无偿使用的,但是如果双方在转让合同中进行了约定,并且受让方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使用的。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
商标排他使用许可合同是可以诉讼的。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
商标是不可以抢注的,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
离婚后可以探望孩子。《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可以起诉增加抚养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
分居2年可以申请离婚,起诉离婚是公民的诉权,只要认为自己与配偶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可以起诉离婚。当然,法院是否判决准许离婚取决于起诉一方是否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分居满2年,准确的说,应该是指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其实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形之一。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
离婚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法律上认为有条件且双方都愿意的,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清抚养费的做法,一次性支付一般针对的是由于收入和居所不稳定可能导致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可以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仅凭子女单方面的要求而确定,应当由子女的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
夫妻离婚房产可以给子女,可以用协议或者合同的方式约定将财产给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