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目前运用的电子证据中,短信要作为证据可以被采信,但是效力的确定非常困难,也不能单独作为定案证据。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要有证据证明该手机号码确属对方所有,且不存在被盗取、错发短信的情况。 2、短信是间接证据,因此当事人要尽量多的提供对自己有利的其他证据,使之彼此印证。所有证据保持一致,形成完整、有效、严密的证据链,就比较容易达到证明事实的效果。
受伤劳动者未经工伤认定不可以直接起诉。受伤职工在未经工伤认定的情况下,以劳动争议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署名权是不可以转让,署名权不能转让的,署名权转让,割裂了作者与作品之间的人身关系,也是弄虚作假,愚弄社会公众的行为。 《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更改,夫妻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私下解决或是由法院进行判决,想变更抚养权的话,应当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5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
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分公司法人代表和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是一个。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只是一个有执照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那个叫负责人,在分公司执照上的负责人可以与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同,也可以相同。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
工程质保金可以扣的方式是: 1、逐次扣留,即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逐次扣留; 2、一次性扣留,即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
满16岁就可以不算童工。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出现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等情形的,法院调解无效,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的,法院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
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也是不能免除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但从实际来看,其实也是允许父母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 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