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婚姻如果具备以下这些情形,是可以退还彩礼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面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由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行使。
可撤销婚姻诉讼时效为一年。撤销婚姻的诉讼规定如下: 1、受胁迫而要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诉讼时效为一年。撤销婚姻的诉讼规定如下: 1、受胁迫而要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有以下两种情况出现,婚姻是可以撤销的 第一,因受到胁迫结婚的,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 第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婚前如实告知,如果没有告知的话,另一方可以在知道的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 同时,无过错方,是有权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的。
可撤销婚姻,指的是当事人因为受到胁迫而结婚的,受到胁迫的一方、或者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直接向民政局或法院提出撤销该婚姻的请求。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具体有: 1、因遭受胁迫结婚的,则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对于撤销婚姻的请求,当事人应该在其受到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该自当事人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2、一方当事人患有重大的疾病,应该在登记结婚前如实的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对于未如实告知的情况,另一方当事人在知道后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法律规定,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法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