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权真的移交法院的可能性不大,由于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权威性作用和决定性影响,批捕权与审判职能相适应,并有助于实现程序正义,因而由审判机关行使批捕权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没有购买交强险应当赔偿可能性不大,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判决提出国家赔偿获得赔偿的可能性随着判决而发生改变,如果上诉并改判了,那么是没有赔偿的。只有实际按错误判决执行刑罚才有国家赔偿。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
监视居住能同房,不会触及有关的法律,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男方有以下情形的,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比较大: (1)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2)父母愿意且有能力帮忙一起照顾孩子。 (3)孩子愿意与其一起生活。 (4)已经丧失生育能力。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
下列情况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大: 1.孩子尚处于哺乳期的。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 4.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 5.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
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
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翻案的可能性不大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是:一、案件事实清楚;二、证据确实充分;三、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当案件被提起公诉进入审判程序,意味着案件已经达到了法律规定的公诉标准,并且证据、事实、法律适用已经经过了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的搜集和完善,因此想要翻案可以说是难度极大。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情况来看,案件进入法庭审判阶段后被宣告无罪的概率微乎其微,难度相当大。
一般来说,是很难追回来的。如果说诈骗犯还没有把钱转走,是比较容易转回来的,如果说犯罪分子已经把钱转走了,那就很难找回来了,一般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也只能将犯罪分子抓获,很难找回被骗的钱。因此,为了防止损失更大,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中奖等信息。 因为电信诈骗大多数通过电话来进行的,而在生活中大部分骚扰电话是推销和诈骗电话。诈骗电话危害极大,甚至一个诈骗电话就可以让你家破人亡。一般来讲电信诈骗有以下几个特点: 1)电信诈骗分子与受害人不会进行面对面接触; 2)作案方式信息化; 3)作案手段智能化; 4)作案地域分散化,甚至国际化; 5)团伙作案,分工明确,有策划地进行诈骗; 6)赃款转移的速度快。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第二次接受传唤的,如果仍然不按时到案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拘传,强制嫌疑人到案,一般是不会拘留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