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无效,指当事人的结婚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依法成立。台湾结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归于无效:1.未举行公开仪式并有二人以上作证。2.违反亲属间禁止结婚的规定而结婚
有部分人因为一时冲动而和妻子或丈夫闹离婚,甚至提起离婚诉讼,等头脑清醒的时候又后悔了,那么这个时候能不能挽救过错,撤销诉讼呢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有以下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的证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婚姻
夫妻离婚时,首先可以协商财产如何分配,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以下原则性的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来作出判决:第一,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婚姻登记工资规范》第三十六条至四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结婚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
1)如果台湾地区公民来大陆连续停留六个月以上,还应提交大陆公证机关公证的无配偶声明;2)如果台湾地区公民来大陆前在港、澳地区连续停留六个月以上,还应当提交香港地
大陆居民与台湾地区居民申请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是依法在大陆缔结的,双方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一、申请离婚登记的大陆一方居民应提交的证明1、居民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离婚,应当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明确下列事项:(1)子女生活,教育等费用的承担;(2)夫妻一方生活困难
1、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男需年满22周岁,女需满20周岁;2、当事人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3、双方自愿结婚;4、
(1)台湾地区居民与大陆居民在内地离婚的,由内地居民经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办理(2)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