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责任制的核心在于通过责任机制的建构来倒逼权力的有序运行,目的是建立一个权责明晰、统一且权力相互制约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以期在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基础上,全面提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