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人享有的权利有了解与鉴定有关的案卷材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应邀参与、协助委托人勘验、检查和模拟试验;要求委托人补充送鉴材料;委托人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拒不提供鉴定所需材料的,有权辞去委托;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与其他司法鉴定人意见不一致时,有权保留意见。
司法鉴定可以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一)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指派按照规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二)对鉴定意见负责; (三)依法回避; (四)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 (五)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 (七)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八)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可以的。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庭提出司法鉴定申请,由法庭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如协商不成,由法庭指定司法鉴定机构。 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也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代理。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
公民个人能委托做司法鉴定。目前,司法鉴定机构也受理个人的委托,在法律实务中,委托进行鉴定的一般为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这样,就相关情况由律师与鉴定机构可以进行更好的沟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法律关于司法鉴定的规定包括: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等。
关于伤势鉴定的时效性问题,通常需要大约3至7个工作日才能得出正式的结果。 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您选择了某个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服务,他们将会在接到您的委托申请后的24小时内对您提供的材料给予详细的鉴定意见,并且在收到您提交的所有资料之后的三天内,该鉴定机构将完整且正式地向您出具相关的鉴定文书。 然而,如果遇到伤势较为复杂的情形,可能需要稍作等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个等待时间通常为7天。 对于那些可能会对被鉴定人所处机体或器官的功能产生影响,或是伤势极为复杂而一时无法立即作出全面鉴定的情况下,鉴定机构也将会在伤者的状况趋于稳定之时,尽快给予专业的鉴定意见并给出正式的鉴定文书。
法院司法鉴定处的职能是:负责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涉及委托专门机构或专家进行鉴定、检验、审计、评估、拍卖、变卖和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以及技术咨询、技术审核等工作,负责对入册专业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协调等。
成伤机制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