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要退股的,首先应该根据双方间的合伙协议来处理,如果合伙协议中对此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应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处理,原则上可以将对方的出资退回,并参照双方所约定的盈利分配比例来对合伙期间的盈利或亏损进行分割,另外,合伙人在退出合伙后,对合伙期间所形成的债务仍要承担连带责任。
看情况: 其一、如果该借条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该借条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才有效; 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该借条无效。
需要根据案情来看。如果是合伙人退出前签的借条,而借条与公司利益和公司发展相关,征得了其他合伙人的意见,那么借条就有效。一般借条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也应写明。
合伙人撤资的规定为:《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第三十四条规定,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合伙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退出合伙企业:1、声明退伙。声明退伙又称自愿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2、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3、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