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
合伙合同的特征:1、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2、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3、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
1、公民个人之间订有书面合伙协议;且合伙协议的订立及协议内容符合《合伙企业法》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和对合伙协议内容要求的,应认定合伙协议有效2、公民之间虽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未作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至第五节的规定。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需要根据以下几项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
1、合伙企业就现有的财产进行赔偿。合伙企业的债务,是以合伙企业名义借贷的,合伙企业需要以其现有的财产进行债务的偿还,对自己的债务负责。2、合伙企业无法偿还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