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农村合作社注册登记的主要流程有: 1、成立筹备组。 从供销社机关抽调若干名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筹备事项,撰写了农合联组建方案,并报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审。 2、调查摸底。 由供销社牵头,组织农民合作社联合会的会员单位、当地知名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召开座谈会,说明组建农合联的意义,农合联的运作模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征询入股意向。 3、发出倡仪。 向有意向加入农合联的农民合作社及社员单位发出倡仪书,邀请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入社。 4、认缴股金。 有意愿加入农合联的合作社确认入股金额,汇总入社成员数,形成农合联意向性架构。 5、召开筹备会。 召集所有认缴出资的单位召开筹备会,阐明农合联的运作模式,酝酿管理层人选,听取入社成员意见建议。 6、起草章程。 由发起人参照农民合作社示范章程,制定农合联章程草案,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成员权利和义务等方面。 7、发展成员。 由加入农合联的单位将认缴的股金按10%比例实际出资,最低1万元股金,按整数倍,单个社员单位不超过总股金的20%。以实际到位资金为依据,确认社员资格名单。3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发起设立联合社。 8、召开设立大会。
注销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先提交注销登记申请,然后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受理,最后注销登记申请书。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注册申办农村合作社流程如下:
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涉及工商、公安、税务、质监、银行 农业等多个部门
1、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8)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9)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不收任何费用。
2、公安局制定刻章,提交材料
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费400元上下。
3、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材料
(1)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受他人委托代办的,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 收费内容:108元/证,工本费: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技术服务费90元。
4、国家、地方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5)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5、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6)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不收费 。
6、当地农经主管部门备案,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找到至少5名成员,农民成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召开设立大会,选举理事会、监事会及理事长、监事长等;起草章程、确定合作社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营业范围等; 3、授权代理人办理到当地的县工商局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手续,材料合规当场办理,颁发营业执照; 4、到县公安局指定的刻字店(有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刻制合作社公章; 5、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一般是地税); 7、到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需提交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证复印件,还要携带公章和法人章),将对公账号报税务局。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如不予受理,要说明理由。 一、事项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二、设定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 自愿申请。 四、办理材料: (一)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三)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六)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 (七)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八)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准予注销通知书(有分支机构的须提交); (九)清算组织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 五、办理地点: 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六、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 七、办理时限: 即办件。
农村合作社可以给员工交保险的。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社员要求退社必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股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社员须分摊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在会计年度决算后30日内,退还该社员账户内出资和公积金的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农民合作社也是要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是否免税是根据合作社所从事的经营项目来确定的,如果是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是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