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成立的条件:1、要约人发出要约,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有效承诺;2、一方自行订立合同;3、要物合同没有实际交付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合同不成立一般不存在诉讼时效,但合同不成立产生纠纷的,适用诉讼时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