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权利人依自己来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就发生相应法律效力,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是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断。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源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超过期限未行使权利,即视为权利人同意在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继续履行合同,所以在原合同约定的情形下不可以再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