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标的,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合同标的不确定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补充协议;否则将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国家标准等确定。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
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合同标的不明确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在订立合同时,标的物可能尚不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尚无权处分,甚至可能尚不存在,但是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是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这种情况下合同就有效。
合同标的条款约定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明确标的信息,包括名称、数量、质量、品种、规格等; 2、明确检验方式,履行期限、地点。 标的质量不合格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上的告知义务具体如下:(1)通知义务,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2)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负有向对方说明的义务;(3)协助义务,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目的能顺利实现的义务;(4)照顾义务;(5)保密义务;(6)保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