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诉讼审理流程程序
合同纠纷当事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但应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法院审查通过后立案,通知原告在7日内预交诉讼费。
原告按照法院通知如期交纳诉讼费后,法院应在7日内将原告的诉状送达给被告及第三人(如有),要求被告在15日内提出答辩或管辖权异议,并确定举证期限,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交与本案相关的证据。被告如果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后,当事人有权提出上诉,管辖权异议经二审裁定生效。被告如果在15日内未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法院对于双方举证可以在开庭前进行证据交换,听取双方质证意见。双方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有权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有权申请对专门问题进行鉴定,被告有权提出反诉。
法院在开庭前3天应该通知双方当事人按照法院指定日期到庭。开庭结束后,由法院当庭宣判或者定期宣判。双方当事人对于法院判决均有权上诉。二审判决后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