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合营企业在下列情况下解散: (一)合营期限届满; (二)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三)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四)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五)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六)依法被吊销营
合资企业与独资企业的区别如下: 一、投资主体不同。 二、年度审计报告不同。 三、帐务处理不同。 四、利润分配形式不同。 五、经营方式不同。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有下列限制: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
1、申请人根据办理审批的内容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报外经委;2、外经委受理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复或答复;3、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
1、申请人根据办理审批的内容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报外经委;2、外经委受理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复或答复;3、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
合资企业一方私自转让股权没有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二条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外国合营者按照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协议、合同、章程在合营企业的投资、应分得的利润和其它合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合营企业在下列情况下解散:(一)合营期限届满;(二)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三)合营一方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