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此外,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
是双方在同居期间所得的,双方共同拥有该财产的所有权确认属于同居共同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配,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