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置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注意,这里讲的是
答: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置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注意,这里讲的是
在离婚诉讼中,法官会要求夫妻双方申报自身的财产状况,不会主动调查。一方隐瞒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官调查取证。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
男女结婚之后,一方父母为出资为其购买了房屋,同时也将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这种情况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房屋赠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分割;除非父母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由夫妻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该房产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
答: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置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注意,这里讲的是
如果男方同意是有效,如果男方不同意则无效。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
答: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置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注意,这里讲的是
答: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丈夫将共同的钱转到孩子名下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将个人的钱转到孩子名下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