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减名字的情况有: (1)产权赠与。 (2)房屋买卖。 (3)析产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房产证去掉配偶的名字需要对房产进行析产后,办理了过户手续就去掉名字了。需要的流程: 1、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 4、取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
欠条还款日期到了,不能按期还款,欠款人重新约定还款日期是可以的,可以另签还款协议,可以在原欠条上另签还款日期,都可以,诉讼时效从重新签的还款日期算起。 但是要注意,重新签的还款日期一定要欠款人本人签,并还要签名,任何人代签的都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分为两种情况: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都属于去世一方的遗产范围,如果去世一方立遗嘱了则按遗嘱继承,如未立遗嘱则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的多少也会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照顾和付出的多少而适当加以调整。 1.如果房子是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原则上一方的遗嘱只能处理属于自己一半的房产。 2.如果不立遗嘱,那么涉及男方的遗产,按法定继承,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第1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2
结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只需双方协商一致,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离婚房子没写女方名字的分割规定: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
婚后办理房产证想加女方名字可以。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二)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三)房屋翻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变更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
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会认为归女方所有。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