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需要向法院诉讼离婚时,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以下三种:1、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如果有离婚理由为以下五种之一,则要想办法收集证据,比如家庭暴力的照片,医院诊断证明;分居满两年的事实证明等:(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证据充分的情况下,第一次起诉就可以离掉。
想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以带好起诉状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探望权的行使一般可以强制执行,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方拒绝探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如果拒不配合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