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师和被告串通,当事人可以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打官司时,原告律师不得与被告律师串谋侵害当事人的利益;如果原告律师与被告律师串谋侵害当事人的利益,则当事人可以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五条之规定,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