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这标志着在我国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农业税的取消,给亿万农民带来了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又一次解放了农村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