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
女方起诉离婚所需材料证件有: (1)起诉状; (2)身份证、户口簿;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
关于离婚一岁孩子归双方哪边抚养的规定有以下内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