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下列行为是欺诈:提供商品或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该欺诈可理解为商家实施一定行为,是消费者误认或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发生购买行为。常见的欺诈行为有:(1)售假、掺假,销售明知是失效、变质、受污染商品;(2)做虚假宣传;(3)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4)缺斤短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