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商标还在申请是可以使用的,因为商标的专用权从商标局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处于申请阶段时,申请人对其是不享有专用权的,其他人可以使用该商标。
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的程序:1、提交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2、商标局审查异议材料;3、商标局依法做出核准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