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以经费不足为由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一、《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二、各类复审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复审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三、理由和证据材料。
商标行政复议寄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相关机构。相关维权人士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和有关证明前往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商标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侵权的原因:高额利润的诱惑,现行政策法规存在缺陷且执法力度不够,许多消费者偏品牌而不重产品本身。解决办法:它既涉及到立法、司法和执法等层面,也涉及到经济、文化、政治、外交等领域,因此是一项巨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
解决域名权利与商标权利冲突方法:借鉴互联网络名称及编码公司(ICANN)1999年颁布实施的《统一域名争端解决规则》(UDRP)而制定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是我国解决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案件的主要依据。该办法详细规定了争端解决机构、争议解决期限、争议解决原则以及恶意抢注的标准等具体解决细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
一、首先写明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 二、甲方将以下拟注册名称,以乙方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所需的图样及具体类别、项目等事宜,均由甲方确定。拟注册名称经主管部门核准注册后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由甲方享有,乙方代持。 三、写明费用的承担问题。 四、写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在以乙方名义申请商标注册期间,以及乙方代持注册商标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印鉴等,以完
被人抢注35类商标可以按照下面方式补救: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4.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
商标侵权移送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
被实体店抢注商标的,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或者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
商标许可人权利: 1、许可人依合同的约定享有收取商标许可费的权利; 2、有监督被许可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被许可商标的权利; 3、在被许可人严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收回商标使用权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商标许可人的义务: 1、许可人有适时提供真实合法的被许可商标的义务; 2、有保证被许可人不受任何商标侵权控告及保护商标专用权的义务; 3、对于独占许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