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行政诉讼的程序: 1、商标持有人对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所作出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在7日内立案或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对受理的案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3、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4
商标使用许可的分类: 1、普通许可:“薄利多销”的形式 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2、独占许可: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 即在规定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 3、排他许可: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使用的并行 在此种情
对商标行政管理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不服,可以向做出该决定的机构或者其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四条,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
手续如下: 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 4.商标转让人的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5.商标注册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冲突原因如下: 1、商标与商号的构成存在相似性,均可使用汉字,并具有相同的功能,均是商誉的载体。 2、商标与商号权利核准机关及程序不同,这也是权利冲突发生的根本原因。 解决方法: 1、将他人商标登记为商号案件的解决机制。 2、将他人商号注册为商标案件的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
商标侵权处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
驰名商标不一定是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经过注册可以是注册商标。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广大的消费者都知道的并且消费者对这个商标下的产品质量有着较高的评价,这类商标我们称为驰名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
著名商标是指通过省市著名商标认定部门(通常是省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被授予“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该商标在获认定的地域范围内可受到更大程度的法律保护。 著名商标申报材料: 1、商标所有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 2、申请认定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其变更、续展、转让证明的复印件; 3、带有该商标标识的商品实物照片或宣传画册;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
区别如下:审查内容不同。形式审查是国家商标局对商标申请文件形式合法性审查,对商标申请书件的填写是否属实、准确、清晰、是否规范、有没有按国家的统一要求填写以及有关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实质审查是指国家商标局对商标按其申请日期的先后,通过检索、分析、对比,审查该商标注册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28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
商标续展所需材料如下: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收费标准如下: 1、规费1000元/份; 2、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