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噪音干扰你们的正常生活,可以报警,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即确定对方为楼上业主,且扰民行为由对方产生;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将噪声扰民的证据准备齐全;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五)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这类的民诉案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居民区噪音扰民归于环保部门管理。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只能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停止侵害。